当前位置:关于有生 > 新闻动态
 
 
  董 事 长 致 辞  
  公 司 简 介  
     
  组 织 机 构  
     

相 关 资 质  
公 司 大 事 记  
   
  新 闻 动 态  
 
 
     
    关于政府信息化发展模式的探讨  
  ——北京有生博大董事长:王克照  
 

    多年来,我一直与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合作,并有幸参加北京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些项目,尤其今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机会和刘俊主任、智勇副主任探讨信息中心的生存发展模式,很受启发,结合本人多年在全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中的实践,针对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提出政府信息化开发、建设、运行和服务模式的发展思路。

    一、政府信息化发展的基本历程
    1984年,国家计委在原统计局计算中心的基础上筹建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目的是推动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
    1985年-1989年,全国各省、市、区、县和国务院各大部委基本上都建立起自己的信息中心,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化建设和运营服务;
    1990年-1999年,各级信息中心从硬件建设、网络建设、软件开发和运营服务提供全方位的开发、实施、运行维护等服务。
    2000年至今,我国电子政务开始大规模建设,与之相关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政务信息化投资模式、政务信息化运营模式、IT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服务模式一直是业界探讨和实践的热点。

   二、政府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近20年的建设,我国政府信息化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诸如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信息资源开发匮乏问题、信息资源共享能力弱的问题、服务能力不到位的问题、标准化水平低问题、运营机制悬而未决、法制环境不健全的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还只是问题的表象,不是问题的本质,其实,我国信息化建设的体制与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相匹配是所有问题的根源。
    信息化建设发展有其自身的基本规律,首先,由于业务需求的变化增长都是永恒的,所以,信息化建设过程是一个持续生长的过程,在生长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必须的、不可逾越的,任何拔苗助长、急功进利的行为都不利于信息化发展的健康成长,信息化建设周期不等同于信息化发展的生命周期;其次,标准化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和持续性工作,仅仅有学术化标准或行政化标准是满足不了信息化建设需求的,标准是在大量信息化建设中形成的,并在建设中成熟和完善的,标准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第三,信息化建设持续健康的发展依赖于三个积累:业务积累、技术积累和信息资源的积累,脱离了这些积累,信息化建设就会变成空中楼阁;信息化建设的最关键部分是应用软件的运行,业务应用软件本身功能复杂多变,需要长期的磨练和积累,需要大量客户经验积累和开发人员的修正和完善,软件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复制性是软件具有生命力的表现。任何单一的开发队伍试图在短期内开发出完全满足业务需求的一劳永逸的软件都是徒劳的,不现实的。
    由政府出面组建的各种类型的信息中心,其初衷是让信息中心为政府提供全方位的开发、部署、实施、运营维护和持续升级服务,但是信息中心的事业单位的运行体制,准确地说是政府职能体制的延伸,这种管理体制面对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规律是无能为力的,根本谈不上把握和驾驭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规律,这表现在:第一,在人力资源建设方面,信息化建设项目通常是作为一项工作任务被执行的,在事业单位,这类任务通常是指令性的、短期的,不具有长期的使命感,所以经常出现项目验收完毕,项目组解散,有能力的项目成员稳定性是最大问题,这经常导致项目运行维护失败。第二、针对一个信息化建设业务,同一个单位、同一个项目组开发,需求是不完整的,缺乏多种用户需求的补充,开发的项目不具有普遍意义,即使同一个业务,要实现需求的完整性也是困难的,更何况需求的变化是持续的。第三,在单一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很难总结出一套标准,每个信息中心每个项目建设队伍都在按照自己理解的模式构建类似的信息化系统,这必然导致底水平的重复。第四,一旦信息化项目失败次数过多,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对信息中心的服务能力丧失信心,重复立项的难度逐年增大,信息中心人员流失和人员膨胀会同时发展,信息中心只能从事基础信息化实施的基本维护,即使为了发展,重复建立了新的项目,又有谁能保障项目的持续成功?

   三、政府信息化发展模式分析
    由于信息中心的事业单位运行体制远远不能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规律,长期以来,信息中心的生存定位与发展问题就成为各级信息中心主任首要关注和探讨的问题,几乎每年信息化建设会议中,信息中心的发展方向问题都成为了永恒话题,这类话题包括:“信息中心是为政府服务还是为社会服务?”,“信息中心是走市场化运营机制还是走政府管理体制?”,“信息中心是否需要成立IT服务企业?”,“信息中心如何定位与IT服务厂商之间的关系?”,根据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政府信息化建设发展有一下几种发展模式:
    1) 以信息中心为主体为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信息中心内部编制完整,从硬件安装到软件开发、运营维护各种机构和人才一应俱全,内部运行机制为行政事业体制,该种模式在2000年以前占主导地位。该模式的优点是:能为政府提供比较全面的服务,缺点是不能够提供专业化高水准的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本高,风险大,尤其运营维护阶段容易导致项目失败。
    2) 信息中心全面采用市场化运作,按照市场规律为政府提供服务,中心内部采用企业化运作机制,该模式在2000年以前出现过。该模式最大优点是:中心的发展体制能够吻合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规律,缺点是:中心按照企业化体制生存必然面对市场竞争,能否形成并保持竞争优势是一个最大问题。
    3) 一个信息中心内部存在两种运行体制,行政事业体制和企业运行体制并存,信息中心下设各类IT服务公司,该种模式到现在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模式,优点是既保持了信息中心和政府之间的依存关系,又具备了符合信息化建设所需要的企业化专业化的运行体制,问题是在信息中心维护下的企业能否成为真正具有竞争力 IT服务商至今是一个疑问,否则该类企业只能沦落为信息中心的附庸,没有太多价值。
    4) 信息中心只是一个行政事业机构,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和项目建设后的基本维护,中心内没有专业的信息化开发建设组织,专业的信息化服务采取外包方式,但运营维护基本由信息中心承担。该模式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模式,该模式的优点是:使信息中心避免直接面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失败的危险,成本较低、由专业化公司承担关键业务建设,成功率把握较大,缺点是:如果专业化公司选择不好,一旦失败,很难挽回,风险也比较高,同时运营服务对厂家的依赖程度高。

    寻找一种合理的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发展模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投资少,服务质量高,建设运营风险小,能够持续发展是理想的信息化发展模式。
电子政务外包是信息技术外包的一种方式,指政府部门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外包(即通常说的IT外包)指一个部门或企业的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及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或外包给专业公司,由他们组织专业技术队伍,为多家客户的信息系统同时提供服务。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IT服务外包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高效率、精简机构、减少开支、专业服务的发展方向。按照专业技术划分,信息系统可以分为主机系统、存储系统、应用软件、终端设备、广域网络、局域网络和电话通信系统,涉及信息技术的各个方面,任何机构和企业都没有办法单独管理和维护,只有采用专业外包方式才能提供与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相关的技术支持。有人形容外包服务就像使用水、电、煤气、道路交通等公用设施一样方便,委托方购买的是一种服务。
  这种服务体现了信息技术这种高、新技术深入到社会各领域后,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发达国家从经济、效益、效能等诸多方面考虑,都采用外包的服务模式。
从美国、英国、德国、新加坡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看,其建设、运行维护都是委托市场化的专业外包服务公司提供服 在美国,无论大项目还是小项目,越来越多的机构和部门将他们的非核心业务以服务合同的方式外包出去,寻求专门的部门和机构为他们提供服务。美国人将这种外包服务称为“可管理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方通过单一的合同方可获得多种IT服务,这对于企业和服务是一种新的方式。
  这种可管理的服务把代理方从信息化建设的不同环节结构中解放出来,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完成他们的核心业务。

四、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发展定位及发展策略探讨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承担着北京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许多重要任务,2003年承担了全市互联审批业务,业务内容几乎涉及到了北京市所有委、办、局和北京市的所有企业和居民;今年又承担了北京市发改委全面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可谓任重道远。如何构建一个投资少,服务质量高,建设运营风险小,能够持续发展是理想的信息化建设发展模式,也是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必须面对的课题。
    根据上述分析,由信息中心全面承担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各个环节理论上不成立,实践上也行不通,完全实行专业公司外包也比较容易失控,成立合资的运营公司负责电子政务运营服务,在目前的条件下,运营公司的盈利模式似乎不是很明朗,因此也不是一种理想的选择。如何在电子政务建设运营的各个环节分析并找出“可管理的服务”,并实施外包将是一种务实的策略。
    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服务工作从工作属性上可划分为两类:创造性工作和事务性工作,从管理属性上可划分为“可管理的服务”和“不可管理的服务”,其中事务性工作是指可重复的、程序化的、只要认真就能完成的工作,该类工作是属于“可管理的服务”,还有一类工作是需要有长时间业务积累和技术积累的专业化的工作,能够明确工作边界和目标的工作,也属于“可管理的服务”,凡是“可管理的服务”都是可以实行服务外包的。和政府业务结合紧密,需要大量沟通和协调工作大都具有创造性、方向性和决定性,属于“不可管理的服务”,该类工作应由信息中心直接完成,归纳如下:
    不可管理的服务: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化建设策略、业务沟通与协调、投资规模控制、投资效益保障、信息化建设运行效果控制、运行体制的建立、安全保障体制的建立、标准规范建设等。
    可管理的服务:系统建设监理;项目咨询;应用软件开发、部署、实施、测试、运行维护和升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与服务等。为了规避风险,在选择IT外包服务商上应考虑几个重要因素:IT服务商的长期发展战略与提供的“可管理的服务”外包内容是否吻合;是否在某方面是一个专业的IT服务商;是否能直接提供专业服务的产品和工具。一旦确定,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采取谨慎规划、小步快跑的策略,实行分时分段外包。
     以上意见仅为个人观点,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返 回]

 
 
联系我们/CONTACT | 隐私条款 | 法律条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1998-2005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2号楼祥龙商务大厦十层西北侧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010-83131313    E-mail:sales@risesoft.net